关于遴选一批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09

各学院、各部门: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42号)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创新创业项目遴选入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预孵化企业: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初创企业: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实体企业,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3年内的校友。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  

  1.项目需具备明确的创业方向、创新性和市场前景,无知识产权或物权纠纷。  

  2.优先支持产品开发型、技术服务型、校企合作型、特色商业服务型项目,以及在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创业竞赛(如“挑战杯”“创青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中获奖或获得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立项并结题的项目。  

  3.特殊行业项目(如医药、医疗器械等)需提交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及相关检测报告。  

  (二)团队要求  

  1.团队成员需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协作精神和创业热情。  

  2.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团队,鼓励以师生共创项目组建团队。  

  三、空间分配  

  1.场地资源:基地为入驻团队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基础办公设备及宣传支持。  

  2.工位申请:团队可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工位数或场地面积,经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合理分配。  

  3.使用规范:团队需在指定区域运营,不得转租、改变用途或干扰其他团队工作。  

  四、申报程序  

  申报入驻基地需提交材料:(截至2025615日)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公司/团队档案封面》(见附件);  

  2.团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预孵化企业)或毕业证及营业执照(初创企业);  

  3.预孵化企业需提交商业计划书,初创企业需提交公司运营报告;  

  4.其他补充材料(如竞赛获奖证书、专利证明等)。  

  以上材料须盖章扫描后打包命名为“申请入驻基地+企业/团队名+申请人姓名、电话号码”发送至znlcxcyjd@qq.com。纸质版请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林苑餐厅)3402办公室。评审通过的企业/团队在创新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署入驻协议。  

  五、政策支持:  

  优秀项目可申请学校创业专项基金资助,基地协助对接政府资源、创业贷款及导师指导服务。  

     

  联系人:陈黎  

  联系电话:0731-85621686 13549665611  

  联系邮箱:znlcxcyjd@qq.com